关于对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黄少能代表 :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基金由县级统筹自行支配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商市财政局,现就该建议答复如下:
一、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是落实中央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和医疗保险发展规划的要求
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主要是指市级行政区域内统一执行百色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实现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模式、信息系统的“六个统一”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的有效途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2020年2月25日)明确要求:巩固提高统筹层次。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 市 级统筹。探索推进市地级以下医疗保障部门垂直管理。鼓励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的思路,推进省级统筹。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发展规划目标来看,也是通过先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逐步推进省级统筹。
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情况
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大内容。
(一)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桂政发〔2010〕30号)要求,从2010年起统一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参保范围和对象、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待遇标准和费用结算、经办流程和业务标准、资金管理和调剂金使用以及政策和信息系统管理的统一,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监控的功能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2.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百政发〔2010〕37号)要求,我市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建立“统账结合”、“单建统筹”、“住院保险”等三个保障平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全市职工基本医疗需求。
(二)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53号)第三条第(七)项规定:“要求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基金实行统收统支。完善全民医保制度,条件成熟时实现自治区级统筹。”根据以上要求,2017年4月8日,百色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17]2号),其中第三条第(七)项规定:“要求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基金实行统收统支。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自治区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算管理制度。”
三、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优势
基本医保县级统筹模式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医保政策不统一、不公平;医保基金池子小、共济差,抗风险能力弱;经办服务不统一、不通办,影响就业、就医的人员流动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 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缴费基数和比例、待遇标准、业务规程和信息系统,从源头上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统一性。
因此关于您所提的“关于医保基金由县级统筹自行支配的建议”即不符合国家、自治区的政策要求,也不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发展规划,同时也不利于西林县医保基金的可持续。
关于您所提的西林存在“在现行制度下,缺乏有力激励机制,很难调动医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很难有效开展按病种、人头、服务单元付费,无法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费用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的问题,我局正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预计2020年9月份,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DRG付费试运行,2021年,逐步覆盖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目前DRG信息接口改造标准自治区的文件已经出台明确,我市的三家三级医疗机构(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百色市人民医院、百色市妇幼保健院)已经于4月底完成接口改造和验收工作。二级医疗机构方面,有田阳区中医医院、靖西市人民医院、靖西市中医医院、那坡县人民医院、那坡县中医医院已经完成DRG信息接口改造工作,其余的仍按部就班积极推进,要求务必于今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DRG信息接口改造和验收。同时,加快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目前,我市已形成以付费总额预算控制方式为主,以按服务单元、预付定额、按病种、床日、人头付费等为辅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总体安全可持续,更好地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解决医保支付管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负担。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百色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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